地方特考法制如何準備?地特上榜生心得你看過了嗎

地方特考法制如何準備?地特上榜生心得你看過了嗎

2020/08/28
108年度地方特考(三等-法制-桃園市)_考取心得分享-郭o宏◎簡述準備考試之動機之所以會報考地方特考三等法制的動機,是因為法制類科是最近似於司法官律師的考試,因此在準備司律考試的同時,參加地特法制的考試也能夠檢測學習的成果。此外,若能夠順利考取,也可以多一項未來就業的選擇,對於經歷上亦有幫助,因此,選擇了地特三等法制作為報考的項目。◎準備考試之背景說明由於就讀東吳法律的緣故,因此是在大四下學期初
地方特考(三等-戶政-台北市)_考取心得分享

地方特考(三等-戶政-台北市)_考取心得分享

2020/08/28
地方特考(三等-戶政-台北市)_考取心得分享-蔡o瑩◎簡述準備考試之動機畢業於政治大學韓文系,也曾到韓國留學半年,但是發現出去外面工作薪水並不如想像中這麼好,扣掉生活支出幾乎所剩無幾,再加上爸媽、男友也是公職背景,所以決定專心一志的考國家考試。◎準備考試之背景說明(例如:準備考試時的身份、準備多久的時間…)準備時已從韓國回台灣,所以是全職考生,曾試圖考移民署韓文組,利用韓文上班也覺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9年度約僱人員甄選95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9年度約僱人員甄選95人!

2020/08/26
【原文轉自:金融研訓院】更新日期:2020/8/25上午10:23:37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9年度約僱人員甄選將於9月20日舉辦考試,招募一般類組正取95人,進入二試190人,特別針對台北在地人來講,是一次難得的好機會!立即下載簡章→109台北國稅局約僱人員甄選2020台北國稅局約僱人員招考重要日程1.報名日期:109年8月24日~9月02日2.考試日期:第一試筆試:9月20日,僅設台北
鐵路特考考試科目|佐級、員級、高員級考古題與解答免費下載

鐵路特考考試科目|佐級、員級、高員級考古題與解答免費下載

2020/08/26
歷年鐵路特考考古題(台鐵考古題)/含詳解解答下表羅列鐵路特考高員級、員級、佐級各資位別類科歷年考試試題(含申論題詳解解答)。 類科 鐵路特考考古題(歷屆試題)下載 鐵路高員級 會計考古題(科目包含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中級會計學、成本與管理會計、會計審計法規、鐵路法、企業管理、公司法) 運輸營業考古題(科目包含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軌道經營與管
109司法特考四等 執行員【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題命中

109司法特考四等 執行員【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題命中

2020/08/25
109年公務人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類科組:執行員科目: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甲、申論題部分:一、訴訟當事人甲居住於某街巷18號之1,109年5月5日法院向甲送達時,應門,乃將應送達之判決書正本寄存於當地警察派出所,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然而誤黏貼一份於甲之鄰居乙之18號屋舍門首,另一份亦誤置於18號屋舍之信箱。嗣後,甲由乙處得知上述寄存判決正本一事,乃於同年月15日前往派出所領取判決書正本
109司法特考四等 法院書記官、執達員【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題命中

109司法特考四等 法院書記官、執達員【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題命中

2020/08/25
109年公務人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甲、申論題部分:一、甲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院起訴,主張:A地為甲所有,乙未經甲之同意,擅自於A地上興建B屋,爰依所有權所生之物上請求權,請求判命乙拆除B屋並返還A地等語。乙則提起反訴,主張:A地及B屋均為乙所有,甲無權訴請拆屋還地,爰請求判決確認A地及B屋均為乙所有等語。試問:、乙之反訴有無違反重複起
109司法特考四等 執達員、執行員【強制執行法概要】考題命中

109司法特考四等 執達員、執行員【強制執行法概要】考題命中

2020/08/24
109年公務人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類科組:執達員、執行員科目:強制執行法概要甲、申論題部分:一、債務人乙因向債權人甲借錢,將乙所有之A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甲。設定完成後,乙在A地上營造未經保存登記之B屋自己居住使用。嗣甲因乙未按期還款,取得法院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並以之為執行名義,列乙為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乙於法院為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後,如於該裁定送達前死亡,或於強制執行開始後死亡,執行法院各
109司法特考四等 法院書記官【刑法概要】考題命中

109司法特考四等 法院書記官【刑法概要】考題命中

2020/08/19
109年公務人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類科組:法院書記官科目:刑法概要甲、申論題部分:一、甲為詐騙集團首腦,聘僱乙打詐騙電話,乙打電話對A聲稱其銀行帳戶有海外犯罪組織匯入款項,必須遭到監管。A擔憂自己涉嫌犯罪,在乙的電話指示下,從帳戶中提領新臺幣(下同)50萬元現金,交給負責收取款項的車手丙。丙與A見面取款時,出示一張偽造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洗錢科」職員證以取信於A,A不移有他,遂將50萬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