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地方特考三等行政學第一題
一、何謂”Executive Agency”?在我國對應、最相近的法制設計及其施行狀況為何?(25分)
【擬答】〈本題以合議制獨立機關或行政法人皆可,重要是能舉一實例說明其施行狀況〉
〈一〉Executive Agency的概念
1、Executive Agency稱為執行署或執行機構或專業的獨立性機構,英國於1988年的續階計畫的「政署」,也使用Executive Agency,因此,在我國政府改造的「合議性獨立機關」、「行政法人」也屬於Executive Agency的概念。
2、由於近年來各國管制政策的趨勢從管制、解除管制、再管制,發展到如今著重於管制的革新與治理。許多先進國家藉由獨立管制機關委員會的設立,以增加政策的延續性,提高政策的穩定性、可信度及透明度,避免短期政治或商業利益等因素的干擾,進而避免管制偏離原來競爭、效率及公益保護的目標。其有些組織特徵如下:
1、獨立性。
2、委員會的形式。
3、隔離片面的接觸和影響。
4、獨立聽證的行政法官。
5、裁決的人事配套。
6、另類的爭議化解。
〈二〉在我國對應、最相近的法制設計其施行狀況
1、Executive Agency在我國對應之組織:
依據行政院組織法第9條規定:「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一、中央選舉委員會。二、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最相近的法制設計其施行狀況—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例
我國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其組織法之規定應為獨立性管制機構,其理由如下:
〈1〉成立宗旨: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
〈2〉專業性的委員:該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
〈3〉獨立行使職權:該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
〈4〉合議制組織:該會每週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之決議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各委員對該決議得提出協同意見書或不同意見書,併同會議決議一併公布之
每周一郭雋老師會持續在"志光網路書局的專欄中"與各位好朋友分享國考知識話重點,內容針對政治學、公共行政三合一〈行政學、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等相關必勝訣竅。歡迎讀者準時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