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報名時間
高考
高考報名時間:預計每年3月
高考筆試時間:預計每年7月
報名資格:大學畢業
普考
普考報名時間:預計每年3月
普考筆試時間:預計每年7月
報名資格:高中職畢業
高普考放榜日期
高普考放榜約在每年9月份(實際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提醒各位考生,可於考選部公佈放榜日上午10點20分起,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高普考科目
(一)普通科目:
等別 |
普通科目 |
高考三級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普通考試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高普考行政類科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高考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管理、4.政治學、5.公共政策、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公共管理概要、◎4.政治學概要 |
一般民政 |
高考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政策、4.地方政府與政治、5.政治學、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地方自治概要、◎4.政治學概要 |
人事行政 |
高考 |
◎1.行政法、◎2.行政學、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5.現行考銓制度、6.各國人事制度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社會行政 |
高考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3.社會學、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5.社會研究法、6.社會福利服務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社會工作概要、◎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4.社會研究法概要 |
勞工行政 |
高考 |
◎1.行政法、2.就業安全制度、3.勞資關係、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5.經濟學、 6.社會學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3.勞資關係概要、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教育行政 |
高考 |
◎1.行政法、2.教育心理學、3.教育測驗與統計、4.教育哲學、5.教育行政學、6.比較教育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心理學概要、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4.教育概要 |
文化行政 |
高考 |
1.世界文化史、2.本國文學概論、3.藝術概論、4.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5.文化人類學、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普考 |
1.世界文化史概要、2.本國文學概要、3.藝術概要、4.文化行政概要 |
戶政 |
高考 |
◎1.行政法、2.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3.國籍與戶政法規、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5.地方政府與政治、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客家事務行政 |
高考 |
◎1.行政法、◎2.行政學、3.社會學、4.公共政策、5.客家歷史與文化、6.客家政治與經濟 |
普考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