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報名、考試科目介紹

地方特考三等介紹

地方特考三等報名日期:預計每年9月報名
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日期:預計每年12月考試
地方特考三等放榜日期:約在考試隔年2-3月份(實際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資格: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提醒各位考生,可於考選部公佈放榜日上午10點20分起,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地特三等考科介紹: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函授課程
一般行政
  • ◎1.行政學
  • ◎2.行政法
  • 3.公共管理
  • 4.政治學
  • 5.公共政策
  •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一般民政
  • ◎1.行政學
  • ◎2.行政法
  • 3.地方政府與政治
  • 4.政治學
  • 5.公共政策
  •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社會行政
  • ◎1.行政法
  • 2.社會學
  • 3.社會工作
  • 4.社會研究法
  • 5.社會福利服務
  • 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人事行政
  • ◎1.行政法
  • ◎2.行政學
  • 3.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 4.現行考銓制度
  • 5.各國人事制度
  •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財稅行政
  • ◎1.租稅各論
  • ◎2.民法
  • ◎3.財政學
  • ◎4.經濟學
  • ◎5.會計學
  • ◎6.稅務法規
會計
  • ◎1.中級會計學
  • ◎2.財政學
  • ◎3.成本與管理會計
  • ◎4.政府會計
  • ◎5.審計學
  • ◎6.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法制
  • ◎1.民法
  • ◎2.行政法
  • 3.刑法
  • 4.商事法
  • 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6.立法程序與技術
地政
  • 1.土地法規
  • 2.土地登記
  • 3.土地政策
  • 3.土地經濟學
  • 5.民法(包括總則
  • 物權
  • 親屬與繼承)
  • 6.不動產估價
【註】:「◎」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地特三等套書 更多地特三等考試書
志光補習資訊保成學儒補習資訊

地方特考三等一般行政-余品豪考取心得分享


這是第二次準備國考,非常有幸的考取了地方特考。

在練習上,因為申論方面非常擔心,那時候都不會寫,所以選擇試著每天抄寫申論題,慢慢抓到申論該如何書寫,從照抄,到模仿,到後來可以自己寫出申論題,這些真的不難,沒有什別的方法,只有自己多寫,多想,才會有進步才會有分數。除此之外,也可以跟其他準備的人組讀書會,一起討論,補習班每個月都會有申論題的寫作範本也可以參考以及寫給老師批改,用來訓練自己的答題技巧。


當你踏上補習國考這條路的時候,已經是個很厲害很棒的選擇,千萬別忘記當初自己踏上這條路的決心,最後希望看到這經驗分享的你,也能上榜的!加油!


地方特考四等介紹

地方特考四等報名日期:預計每年9月報名
地方特考四等考試日期:預計每年12月考試
地方特考四等放榜日期:約在考試隔年2-3月份(實際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地方特考四等考試資格: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等。

提醒各位考生,可於考選部公佈放榜日上午10點20分起,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地特四等考科介紹: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函授課程
一般行政
  • ※1.行政學概要
  • ※2.行政法概要
  • ◎3.公共管理概要
  • ◎4.政治學概要
一般民政
  • ※1.行政學概要
  • ※2.行政法概要
  • ◎3.地方自治概要
  • ◎4.政治學概要
社會行政
  • ※1.行政法概要
  • ◎2.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3.社會工作概要
  • 4.社會研究法概要
人事行政
  • ※1.行政學概要
  • ※2.行政法概要
  • 3.心理學概要(包括諮商與輔導)
  • 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戶政
  • ※1.行政法概要
  • ※2.移民法規概要
  • 3.民法總則
  • 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財稅行政
  • ◎1.財政學概要
  • ◎2會計學概要
  • ◎3.稅務法規概要
  • ◎4.民法概要
會計
  • ◎1.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 ◎2.政府會計概要
  • ◎3.審計學概要
  • ◎4.會計學概要
地政
  • 1.土地利用概要
  • 2.民法物權編概要
  • 3土地登記概要
  • 4.土地法規概要
【註】:「◎」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地特四等套書 更多地特四等考試書
志光補習資訊保成學儒補習資訊

地方特考四等一般行政-徐彥平考取心得分享


所謂萬事起頭難,一開始面對突如其來的書本攻擊,還真是不知所措!但我想說,要先有好的讀書方法,再開始上課,所以先上補習班準備的國考技巧包,先把底打好,參考一下別人的經驗,看看是否有道理或是與自己的經驗相同,有了方法再開始攻正規科目,當然,方法可以自己邊讀邊調整。而起頭難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並非本科系,幾乎所有考科都是第一次見面。但我想說先把基礎打好,比如先上民法與刑法的基礎課程,先了解基本架構會比較好上手。


剛開始準備一定是最混亂的時候,但過一段時間後會覺得慢慢步入正軌,漸漸地一切都在掌握之中,這個過渡期會隨個人不同,而有長有短,但希望這過渡期是越短越好,因為這是最沒效率的時候,一套固定的讀書方法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小看那幾天的時間,考試前深刻覺得:「啊!如果再給我一個星期準備那該有多好!」考試前的一分一秒都是無比的珍貴!


地方特考五等介紹

地方特考五等報名日期:預計每年9月報名
地方特考五等考試日期:預計每年12月考試
地方特考五等放榜日期:約在考試隔年2-3月份(實際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地方特考五等考試資格:18歲以上,不限學歷。

提醒各位考生,可於考選部公佈放榜日上午10點20分起,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查榜】,並同步公告於考選部公報。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於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申請複查成績」或「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項目相關資料並繳納費用,未依限申請或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地特五等考科介紹:

共同科目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套書購買
一般行政
  • ※1.行政學大意
  • ※2.法學大意
一般民政
  • ※1.地方自治大意
  • ※2.法學大意
社會行政
  • ※1.社政法規大意
  • ※2.社會工作大意
人事行政
  • ※1.人事行政大意
  • ※2.法學大意
戶政
  • ※1.戶籍法規大意
  • ※2.法學大意
土地行政
  • ※1.土地行政大意
  • ※2.土地法大意
財稅行政
  • ※1.稅務法規大意
  • ※2.財政學大意
會計
  • ※1.會計學大意
  • ※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經建行政
  • ※1.經濟學大意
  • ※2.法學大意
廉政
  • ※1.公務員法大意
  • ※2.法學大意
電子工程
  • ※1.電子學大意
  • ※2.基本電學大意
【註】:「※」採測驗式題型。
地特五等套書 更多地特五等考試書
志光補習資訊保成學儒補習資訊

地方特考五等一般行政-陳韻如考取心得分享


在準備國考的這半年,忍耐是我覺得一定要做的、也必須做的事,忍住所有的誘惑,專心一志的念書,把手機的桌面換成倒數計時器,鞭策自己。


在教材方面,自己是只使用補習班的講義,沒有額外購買參考書,與其囫圇吞棗的博覽群書,不如鉅細靡遺的精讀一本教材,再加上老師課堂中的補充,延伸的範圍也足夠,而且數位課程能反覆聽,每次重聽都能找到不一樣的重點。


搭配上勤練考古題,雖然我是準備考地特五等,但在寫考古題的時候並不只寫地方特考的題目,而是把相關的內容都找出來寫,只要是選擇題都拿來寫,其實不用太擔心鐵路特考、司法特考、高普考等,感覺程度好像比較難的問題,至少在選擇題這方面,我自己寫起來認為是相去不遠的。


地方特考常見問題


Q:地方政府特考是什麼??

A: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科別,配合任用需求,每年舉辦不同類之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機關。


Q:地方特考報名報名費多少?

A:三等每人每次1400元,四等每人每次1300元,五等每人每次800元。


Q:地方特考報名及分發方式?

A: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考取後需在原單位待滿一定期限。建議可從兩個方向思考選擇區域:

  • 1.選擇自己希望的上班地區(例如家鄉)。
  • 2.可觀察歷年錄取數據,選擇挑選過往錄取分數較低或名額較多的地區,選對自己有利的。

Q:地方特考與高普考、初等考的差別?

A:地方特考基本與高普、初等相同,無論是考科、等級、及待遇都一樣,主要差別在於地方特考錄取之後,必須按照考前選擇的分發區分發(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基宜區、竹苗區、彰投區、屏東區、及澎湖、金門、連江等 ),及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