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司法、調查、海巡、移民特考及112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暫定考試類科組別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2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預定於民國112年5月2日至11日受理報名,8月12日至14日舉行考試,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司法院、法務部、海洋委員會、內政部之任用計畫,及司法院提報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需求,彙整本5項考試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別詳如附表。
考選部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考試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先依據請辦考試機關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司法院來函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等別及類科組別,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別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考試別 |
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別/院級 |
司法人員特考 |
三等考試:公證人、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財經事務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組、電子資訊組、營繕工程組)、心理輔導員、監獄官、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
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
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 |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特考 |
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選試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化學鑑識組、醫學鑑識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營繕工程組 |
海岸巡防人員特考 |
三等考試:海巡行政、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
移民行政人員特考 |
二等考試:移民行政
三等考試:移民行政(選試英文、韓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
四等考試:移民行政 |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
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含地方法院法官) 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法官 |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公告。一起來看看今年司法特考、調查局特考、海巡特考、移民特考這四大考試的需用名額吧!
112司法、調查局、海巡、移民行政人員報名日期/考試日期
考試日期
(一)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3、五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
4、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監獄官類科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2年12月30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二)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3、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四)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二等考試及四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2、三等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
3、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舉行;二等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2年12月30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五)112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112年8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
考試地點
(一)第一試:本5項考試除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餘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設臺北考區。
112司法特考需用名額公告
等別 |
職組 |
類科組別 |
性別 |
暫定需用名額 |
三等 |
公證人 |
不拘 |
2 |
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 |
不拘 |
5 |
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 |
不拘 |
3 |
行政執行官 |
不拘 |
2 |
司法事務官
|
法律事務組 |
不拘 |
8 |
9 |
財經事務組 |
不拘 |
1 |
檢察事務官 |
偵查實務組 |
不拘 |
44 |
80 |
財經實務組 |
不拘 |
21 |
電子資訊組 |
不拘 |
10 |
營繕工程組 |
不拘 |
5 |
心理輔導員 |
不拘 |
1 |
監獄官 |
男性 |
27 |
30 |
監獄官 |
女性 |
3 |
公職法醫師 |
不拘 |
3 |
鑑識人員 |
不拘 |
2 |
四等
|
法院書記官 |
不拘 |
258 |
法警 |
男性 |
39 |
49 |
法警 |
女性 |
10 |
執達員 |
不拘 |
13 |
執行員 |
不拘 |
11 |
監所管理員 |
男性 |
181 |
211 |
監所管理員 |
女性 |
30 |
五等 |
錄事 |
不拘 |
71 |
庭務員 |
不拘 |
12 |
合計 |
762 |
備註 |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
|
|
|
|
|
|
112調查局特考需用名額公告
等別 |
組別 |
選試外國文 |
暫定需用名額 |
三等 |
調查工作組 |
英文 |
29 |
日文 |
2 |
德文 |
1 |
西班牙文 |
1 |
阿拉伯文 |
1 |
法文 |
1 |
俄文 |
1 |
韓文 |
1 |
法律實務組 |
|
25 |
財經實務組 |
20 |
化學鑑識組 |
1 |
醫學鑑識組 |
1 |
電子科學組 |
5 |
資訊科學組 |
27 |
營繕工程組 |
2 |
合計 |
118 |
備註 |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
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112移民署特考需用名額公告
等別 |
類科 |
選試外國文 |
暫定需用名額 |
二等 |
移民行政 |
|
4 |
三等 |
移民行政 |
英文 |
17 |
韓文 |
1 |
越南文 |
11 |
泰文 |
6 |
印尼文 |
11 |
四等 |
移民行政 |
|
10 |
合計 |
60 |
備註 |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112海巡特考需用名額公告
等別 |
科別(組別) |
暫定需用名額 |
三等 |
海巡行政 |
21 |
海洋巡護(航海) |
5 |
四等 |
海洋巡護(航海) |
10 |
合計 |
36 |
備註 |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112 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院級編號 |
院級 |
701
|
778 |
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 |
801
|
878 |
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 |
901
|
978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法官 |
備註 |
本考試及格者,由考選部發給考試及格證明文件,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司法院依法官法第七條辦理之法官遴選之資格,且其遴選依司法院會同考試院所訂法官相關遴選辦法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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