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中華郵政招考開始報名
一、報名期間:105年8月5日09:00起至8月18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post) 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http://www.post.gov.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post),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試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務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選類科及錄取分發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科、職階、工作地區、錄取分發區或應試考區。
(五)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本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營運職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900元整,專業職(一)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800元整,專業職(二)內勤、外勤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00元整;報名費收據將併於第一試入場通知書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並將進行退款):
1.郵局劃撥:於報名網頁下載「郵局特戶劃撥繳款單」(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以免條碼無法讀取),並請於105年8月18日18:00前持該繳款單至各地郵局儲匯窗口進行繳款。
2.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105年8月18日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請登入網頁「訂單查詢」功能,將繳費方式改為ATM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
3.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105年8月18日24:00止,逾期恕不受理。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亦可登入「訂單查詢」功能查詢,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試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匯款行:兆豐銀行,銀行代號:017。
4.臨櫃匯款:可至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臨櫃匯款,繳款期限至105年8月18日15:30止,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時,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0170309)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數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郵局劃撥及臨櫃匯款者,繳款完成後所執收據請妥善保存,不需傳真或郵寄至台灣金融研訓院。
2.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3.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不需傳真或郵寄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另因ATM轉帳需30分鐘方才入帳,請於繳費30分鐘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專區報名網頁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post (「訂單查詢」功能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狀態。
四、報名費優惠措施:
(一)符合報名費減半優惠之對象及需檢附證明:
1.低收入戶家庭(含仍在就學之子女):需檢附領有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報名時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公文)。
2.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身心障礙人士:需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4.支領失業給付者(含仍在就學之子女):需檢附「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暨給付收據」影本,且須在支領失業給付期間報名始有優惠;若為支領失業給付者仍在就學之子女,則須再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證明與支領失業給付之關係。
(二)符合報名費免繳優惠之對象及需檢附證明:
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需檢附與因公亡故郵政員工親屬關係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申請程序:應試人請仍依一般網路報名程序辦理報名及繳費,須於105年8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妥附件4申請書資料(申請書亦可由報名網頁直接列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裝訂於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中華郵政105年職階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者,將依申請書上指定之退費方式,退還一半或全部金額之報名費。凡逾期、未繳附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報名後不得享有報名費優惠。
五、具有下列特殊身分者,經審核通過後始享有加分之優待:
(一)以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報名者,請於報名網頁直接鍵入因公亡故郵政員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亡故日期,須於105年8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妥附件3資料(亦可由報名網頁直接列印),並將附記與因公亡故郵政員工親屬關係之戶籍謄本(若已隨附件4資料附繳者,可免重複再繳)裝訂於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中華郵政105年職階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凡逾期、未繳附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試,不得享有加分優待。
(二)以原住民身分報名者,請於105年8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妥附件3資料(亦可由報名網頁直接列印),並將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若已隨附件4資料附繳者,可免重複再繳)裝訂於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中華郵政105年職階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凡逾期、未繳附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試,不得享有加分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