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考試試題與解答|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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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考試時間
地方特考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
項目 |
考試日程 |
報名時間 |
108.09.10(二) - 09.19(四) |
考試時間 |
108.12.14(六) - 12.16(一) |
放榜時間 |
依考選單位公告為準。 |
※地方特考放榜日期約在每年的2-3月(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地方特考應考資格
項目 |
資格條件 |
地特三等 |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地特四等 |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等。 |
地特五等 |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備註 |
1.公職證照類: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
2.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
地方特考常見問題
Q:地方政府特考是什麼?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科別,配合任用需求,每年舉辦不同類之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機關。
Q:地方特考報名及分發方式?
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考取後需在原單位待滿一定期限。建議可從兩個方向思考選擇區域:
1.選擇自己希望的上班地區(例如家鄉)。
2.可觀察歷年錄取數據,選擇挑選過往錄取分數較低或名額較多的地區,選對自己有利的。
Q:地方特考與高普考、初等考的差別?
地方特考基本與高普、初等相同,無論是考科、等級、及待遇都一樣,主要差別在於地方特考錄取之後,必須按照考前選擇的分發區分發(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基宜區、竹苗區、彰投區、屏東區、及澎湖、金門、連江等 ),及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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