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普考【公務員法概要】考題命中


109普考【公務員法概要】考題命中

 

109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 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科 目:公務員法概要

 

一、甲應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農業行政類科錄取,於106年12月1日分配至某縣A鄉公所占課員職缺實施實務訓練。其於訓練期滿後經A鄉公所評定實務訓練成績為41分不及格,嗣經該公所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經保訓會於107年5月14日核定其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並廢止其受訓資格。甲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保訓會應為如何之處理?(25分)

 

【命中】

109《AH70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務員法)體系與爭點》楊易:第10篇,P668。

109《AH120公務員法精義》常亮:P8-7~8

 


二、甲為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同時為B政黨之副主席,於立法委員競選期間,擔任曾於同單位服務之前長官,現為B政黨立法委員候選人乙之競選總部總幹事,並於下班時間以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名義為乙站台助選。甲之上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命中】

109《AH70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務員法)體系與爭點》楊易:第9篇,P596、P599~ P600

109《AH120公務員法精義》常亮:P10-7~15

 


三、甲為某直轄市政府之公務人員,因涉犯刑事案件而遭羈押。於停止羈押後,主管機關認甲涉案情節重大,而將其移付懲戒並停止職務。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於審理後對甲為降級處分之判決,甲申請復職,而其服務機關否准其申請。甲若對該停職處分不服,是否得提起救濟?又該否准處分是否合法?(25分)

 

【命中】

109《AH70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務員法)體系與爭點》 楊易:第8章,P445~ P446

109《AH120公務員法精義》常亮:P6-12~14﹔P6-74~75

 


四、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若有違反,將依同法第22條之1處以刑罰。試問:

1.何謂公務員離職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試舉例說明之。(10分)
2.若公務員違反上述規定,得否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15分)
 
 
【命中】
109《AH70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務員法)體系與爭點》 楊易:第8章,P537~ P538
109《AH120公務員法精義》常亮:P7-13

 


     AH120公務員法精義 | 常亮        AH70 現行考銓制度體系與爭點(含公務員法)│楊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