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地方特考四等考題命中【刑法概要】


109地方特考四等考題命中【刑法概要】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四等考試

類 科:法律廉政

科 目:刑法概要

一、臺北市民甲參加旅行團於日本境內觀光,與同團A發生激烈口角及肢體衝突,甲出於重傷故意出手痛擊A之生殖器,幸經團友多人及時攔阻,A僅致輕微紅腫。試問:針對甲之行為,有無刑法之適用?(25分)

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命中】

110版/ AH03刑法/周昉/P1-20~P1-25,二


 

二、 甲因失業而心情煩躁,獨自一人於路邊小吃攤飲酒致微醉,突耳聞鄰桌之A大肆批評時下年輕人好吃懶做,甲受此刺激竟於暴怒下突然出手朝A揮出一拳,罹有心臟病之A(此事實甲並未知悉)倒地受傷,進而引發心肌梗塞當場昏迷,經送醫急救仍告不治身亡。試問:甲應為其所為負何刑責?(25分)

【命中】

110版/ AH03刑法/周昉/P2-114,Q&A一、P2-178,Q&A二


三、 某市政府工務局違建拆除大隊隊長甲,接獲拆除B宅危樓違建之上級長官命令,甲經形式審查後,認命令完全合法,乃按時帶隊前往執行公權力。不料,甲竟錯將A宅當成拆除令上之宅而加以夷為平地。試問:

甲之行為應負何刑責?(25分)

刑法第353條: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命中】

110版/ AH03刑法/周昉/P6-92,貳、二(二)爭點、P2-84,Q&A


四、 因應近來疫情所帶來之衝擊,政府發行三倍券以振興國內經濟,甲因缺錢而起貪念,乃偽造三倍券(貳佰元、伍佰元面額各一批)並持部分偽券向A商店購物,由於購買金額過於龐大,遭A當場識破而報警處理。

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分)

【命中】

110版/ AH03刑法/周昉/P7-48,第三節、壹、P7-41,體系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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