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地方特考三等考題命中【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09地方特考三等考題命中【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科 目: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一、甲經營二手精品店,並聘請乙擔任門市銷售一職,但未授與乙代理權。顧客丙明知,精品店所出賣之A皮包為H牌之真品,其卻向乙偽稱該皮包為贗品。乙則以新臺幣(下同)1萬元廉價將A皮包出賣並交付予丙。經鑑定,A皮包為真品,價值20萬。試問:甲向丙行使撤銷權,並向丙請求返還A皮包,是否有理由?(25分)

【命中】

110版/AH76民法總則關鍵讀本/陳曄/ P307-312(意思表示被詐欺)、P345(代理行為之瑕疵判斷)、P361-363(狹義之無權代理)。


 

二、甲之母病逝,甲繼承A土地一筆與B名畫一幅。因甲罹患精神疾病,偶爾會難以自控之情形,甲為免自己受騙,致A地與B畫落入他人手中或為不利益處分,遂和其兄長乙虛偽訂立A土地之買賣契約,並將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到乙名義下。約定甲仍是保有使用管理A地之權利,俟甲病情穩定後,乙再將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另就B畫部分,甲授權乙出租B畫三年,每個月租金不得少於新臺幣3萬,乙將B畫以每月2萬元出租給善意不知之丙。

試問:

(一)甲、乙間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15分)

(二)甲、丙間租賃契約之效力如何?(10分)

【命中】

110版/AH76民法總則關鍵讀本/陳曄/ P289-291(借名登記契約)、P353-354(代理權之限制與撤回)、P361-363(狹義之無權代理)。


三、甲違規將其所有房子之地下室以簡單木板隔成兩個出租房間。乙因曾進入地下室維修電線而大略知道有人住在其中一個房間,而另一個房間當時因房客剛搬走,沒有人居住,房門也沒上鎖。某日,乙邀請丙進到沒有人居住的那間房間吃火鍋。之後,兩人在知道火鍋電源未被關閉、電源插頭也未被拔掉下離開。不久後,鍋體空燒起火,火勢迅速延燒至隔壁房間,居住在內之獨居老人A因無法及時逃生而命喪火窟。試說明甲、

乙、丙對A死亡結果應負之刑事責任為何?(25分)

【命中】

110版/AH48刑法總則/周昉/P2-174~ P2-181,CH3加重結果犯


四、某日,甲到乙家吃飯,共享美食與共飲美酒。在雙方酒酣耳熱、情緒逐漸放鬆下,甲取笑乙是沒有人愛的可憐蟲,乙感到氣憤與受辱,而在出乎甲意料下向甲頭部方向連揮數拳。甲成功閃避乙拳頭攻擊後,為避免遭受乙之再度攻擊,而向乙頭部方向揮拳,致乙鼻樑受傷。在經歷一段冷?期後,甲、乙又開始語言爭執,彼此不滿而互毆,最後甲占上風,將乙毆打至負傷倒地,甲也因體力耗盡而在旁休息。乙怕甲再度攻擊,在負傷下勉強站立試圖離開現場,但卻因酒精影響意識不清而跌下樓梯,頭部撞地,致頭顱出血死亡。試說明甲之刑事責任為何?(25分)

【命中】

110版/AH48刑法總則/周昉/P2-73~ P2-75,專題報告一、二、P2-176,三、行為人需能預見


 

    

 AH76民法總則關鍵讀本|陳曄         AH48刑法總則|周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