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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介中警察考試必備-刑法概要(申論題)

陳介中警察考試必備-刑法概要(申論題)


ISBN條碼:9786263896437

11碼書編:00505GB2511

編  號:505GB

適用考科:一般警察考試(外軌)三等,一般警察考試(外軌)四等,警佐班-第2類,警察升官等考行政警察人員,警大碩

作  者:陳介中

出版日期:2025/11

定  價:640

特  價:506

506
2055/12/31 志光網路書局,提供適用於一般警察考試(外軌)三等,一般警察考試(外軌)四等,警佐班-第2類,警察升官等考行政警察人員,警大碩的考試用書 - 陳介中警察考試必備-刑法概要(申論題) 志光出版社
數量:

關於本書

刑法申論題不知如何下筆?
本書教你避開被扣分又不自知的陷阱
刑法這種具有固定答題架構的科目更是如此。
1.白話解析,輕鬆理解命題核心:
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解題方式,幫助你快速掌握出題意圖與答題關鍵。
2.體系清楚,架構完整:
以體系化整理刑法重點,條理分明、層次清晰,建立穩固法學思維。
3.固定格式,穩定得分:
示範申論題的答題架構,讓作答更精準、更具邏輯,避免扣分陷阱。


適用對象
1.想要報考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者
2.想要大量演練刑法概要申論題者
3.準備考試時間不足,想從考古題反向準備者


改版差異
1.刪減部分內容
2.新增實務見解
3.新增新年度試題


使用功效
本書內容配合114年最新修法,並補充相關的實務與學理見解,也新增精選試題,幫助讀者學習刑法、練習申論題題型。

 

關於作者
陳介中
東吳大學法律學士、碩士
國立臺北大學法研所博士班
律師
自由主義者,討厭傳統的束縛。高中時候數學被當了五學期,還拿過全班倒數第四名,大一讀文化法律,升大二時考上東吳法律轉學考。喜歡民航機、喜歡豬、喜歡咖啡、喜歡攝影、喜歡刑法,還喜歡讀人文社會領域的書。

 

本書目錄
前 言-刑法申論寫作的基本原則/前言001
 第一部分 刑法總則/001
  第一章 基本概念/003
   第一節 刑法的效力範圍/003
        Q1 時之效力-從舊從輕原則與補充空白刑法之命令變更?/003
        Q2 空間的效力範圍-境外犯罪/007
   第二節 名詞定義/009
    Q 公務員定義/009
  第二章 構成要件/017
   第一節 客觀構成要件/017
    Q1 條件理論之運用與修正/017
    Q2 相當因果關係說/020
    Q3 客觀歸責理論/022
   第二節 主觀構成要件與構成要件錯誤/028
    Q1 故意與過失的區分/028
    Q2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033
    Q3 因果歷程偏離/040
  第三章 違法性/047
   第一節 正當防衛/047
    Q1 前提要件-現在不法侵害/047
    Q2 防衛過當與否之判斷與權利濫用/053
   第二節 緊急避難/060
    Q1 避難前提:急迫危難/060
    Q2 避難行為的限制:不得已、公務業務限制、自招危難/067
    Q3 攻擊型緊急避難的法益衡平判斷/071
   第三節 其他阻卻違法事由/076
    Q1 現行犯逮捕/076
    Q2 公務員依上級命令行為/083
   第四節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與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085
    Q1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085
    Q2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088
  第四章 罪責/091
   Q 原因自由行為之理論及類型/091
  第五章 未遂犯/095
   第一節 普通未遂/095
    Q 未遂的基本概念與著手/095
   第二節 不能未遂/101
    Q 「無危險」的認定方式?/102
   第三節 中止未遂/108
    Q1 「因己意」中止之判斷基準/108
    Q2 中止行為、結果不發生與因果關係之相關問題/113
  第六章 犯罪的參與/123
   第一節 基本概念/123
    Q 正犯與共犯的區分/123
   第二節 正犯:間接正犯、共同正犯/126
    Q1 間接正犯的類型/127
    Q2 共同正犯的要件/131
    Q3 共同正犯的逾越/132
   第三節 共犯:教唆犯、幫助犯/134
    Q1 教唆犯與幫助犯的基本問題/134
    Q2 中性幫助行為/145
    Q3 幫助行為與因果關係/147
    Q4 相續幫助犯/151
   第四節 其他問題/153
    Q1 參與關係的中止與脫離/153
    Q2 參與與身分關係/160
    Q3 必要的參與犯/167
  第七章 過失犯/173
   第一節 過失犯的一般問題/173
    Q 過失犯的成立要件/173
   第二節 加重結果犯/178
  第八章 不作為犯/187
    Q1 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187
    Q2 保證人地位的判斷/189
    Q3 義務衝突/193
    Q4 不作為犯的著手/196
    Q5 不作為犯的正犯與幫助犯區分/200
  第九章 競合論/203
   Q1集合犯的具體判斷?/203
   Q2法益數的認定?/208
  第十章 刑罰論/215
   Q1 犯罪物沒收(第38條)/216
   Q2 利得沒收(第38條之1)/219
   Q3 累犯「執行完畢」之認定/226
   Q4 自首的認定/230
   Q5 假釋/236
 第二部分 刑法分則/241
  第十一章 貪污與濫權的犯罪/244
   Q1 貪污犯罪的基本概念/244
   Q2 其他瀆職犯罪/254
  第十二章 妨害公權力執行的犯罪/263
   Q1 妨害公務罪的行為與情狀/263
   Q2 侮辱公務員罪/265
  第十三章 妨害投票罪/271
   Q1 議會選舉的提前賄選行為/271
   Q2 虛遷戶籍投票罪成立、著手與既未遂等問題/276
  第十四章 妨害司法權的犯罪/283
   Q1 拘捕合法性與脫逃罪之成立?/283
   Q2 藏匿人犯罪的行為客體/288
   Q3 偽證罪之「虛偽陳述」如何認定?/288
   Q4 誣告罪之行為、結果與減免事由?/291
   Q5 犯人自我庇護行為與共犯成立/296
  第十五章 侵害公共安全的犯罪/305
   Q1 放火罪之競合?/305
   Q2 醉態駕駛罪:酒測值之判斷與危險犯性質/309
   Q3 肇事逃逸罪的相關爭議/315
   Q4 酒駕、肇逃與遺棄的競合/326
  第十六章 侵害公共信用的犯罪/333
   Q1 文書的定義相關問題/333
   Q2 「有形偽造」與「無形偽造」的分別/335
   Q3 「足生損害」之認定方式?/338
   Q4 登載不實的犯罪/341
   Q5 有價證券的定義與爭議類型/348
   Q6 偽造犯罪的競合/352
  第十七章 侵害善良風俗的犯罪/357
   Q 賭博罪的場所認定/357
  第十八章 侵害生命身體的犯罪/361
   Q1 殺人罪與傷害罪之加重、減輕事由的解釋/361
   Q2 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366
   Q3 遺棄罪之危險犯性質與阻卻成立事由/370
  第十九章 侵害自由的犯罪/375
   Q1 強制罪的「強暴」行為與其違法性審查/375
   Q2 妨害性自主犯罪的手段區分?/382
   Q3 加重強制性交罪各款的爭執/387
   Q4 性騷擾與強制猥褻的分界?/392
   Q5 性侵幼童的論罪?/395
  第二十章 侵害隱私名譽的犯罪/401
   Q1 網路空間的虛擬人格是否受妨害名譽罪章保護?/401
   Q2 妨害名譽犯罪的成立與阻卻成立事由/404
   Q3 窺視竊聽竊錄罪在解釋上的相關問題/409
  第二十一章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413
  第二十二章 侵害財產的犯罪/421
   第一節 概說/421
    Q 侵害個別財產與整體財產的犯罪如何區分?/421
   第二節 個別財產/425
    Q1 竊盜罪的保護法益與不法所有意圖的認定/425
    Q2 持有關係的判斷-竊盜與侵占的相關問題/432
    Q3 加重竊盜罪的性質與各款事由的解釋/438
    Q4 竊盜與搶奪的區分?/442
    Q5 強盜罪的至使不能抗拒-兼談與恐嚇取財的區分/446
    Q6 準強盜罪的相關問題/452
    Q7 擄人勒贖的學說與實務觀點:與強盜的區分?/461
    Q8 侵占罪:主體與行為?/468
   第三節 整體財產/472
    Q1 詐欺罪的一般性問題/472
    Q2 加重詐欺罪的解釋/487
    Q3 濫用自動設備的犯罪─第339條之1、之2、之3的區別?/493
    Q4 恐嚇取財罪的相關問題/497
    Q5 加重重利罪/499
   第四節 其他財產犯罪/500
   Q1 贓物罪的主體與其主觀要件/500
   Q2 毀損罪的結果認定/503
  第二十三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507
   Q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的基本架構/507

 

作者序
時間過得很快,又到了一年一度改版的時刻了。這一次的改版,主要仍然是例行性的題目增刪與錯漏字修正。就題目增加部分,包含了從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間的國考題目共計23題,約22000字、25頁的內容;同時舊有題目跟新題目的考點如有重複,舊題目均刪除或改為延伸練習,避免篇幅過度膨脹。
本書的讀者,應該是以非法律系的考生居多。非法律系的考生寫刑法申論題,請永遠記得一個大原則:「把三階論寫好,不要放錯階層。如果階層的論述正確,就算沒寫到爭點,也還是會有一定的基本分數!」所以不管怎麼樣,三階論一定要好好寫;如果不寫三階(比如正當防衛的考題不先檢討構成要件),或是順序錯亂(比如有寫三階,卻把中止未遂放在三階前面檢討,還自以為這叫破題),都會嚴重影響得分喔!
最後,感謝歷年來讀者們的支持,才能讓本書有持續改版的機會;同時,也要感謝保成出版社全體同仁的辛苦,尤其是責任編輯亦閎的努力,才能讓本書順利改版上架!
陳介中 2025.10.29

PS.本網站部份彩色展示頁為電腦原檔,實際書籍為單色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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