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變革】高普考專業科目調整 12月底前擬提考試院審議


  考試院召開第13屆第114次會議,考選部以「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辦理情形」為題作專案報告,黃榮村院長表示,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試科目調整歷經多年研議,外界亦賦予高度期待,本案為考試院轉型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的重要改革,期許考選部更具體宣示調整原則,儘快完成報院審議,並於後續推動過程中持續精進考試評量方式,擴大用人機關參與選才,落實多元考試方式的精神,以滿足現代政府人力需求。

 

  考選部表示,本彈性調整方案之規劃前於本(111)年6月9日提考試院會議報告,構想方向獲得肯認後,即據以辦理後續相關研議事宜。本次調整修正係以符應機關用人實際需求,聚焦核心職能,全面檢討各類科列考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內涵之妥適性,高考三級考試以減列2科、普通考試減列1科為原則,但尊重用人機關意見,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科目內涵互有重疊或屬於基礎知能概念者,或在職階段以訓練進修養成更具效益,或有不合時宜、範圍過於偏狹或容易大幅變動、或專業知能具有特殊性稀少性等情況,均列為本方案調整原則之一。此外,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建築師、技師考試自112年起不再適用全部科目免試規定,該等考試與高考三級考試相應之技術類科專業科目應有所區隔者,亦納入考量。經衡酌前述原則與科目調整之可行性,擬具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草案,函詢各機關意見,總計172類科(高考三級考試扣除公職專技人員14類科,計101類科、普通考試計71類科),並經後續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召開會議研商或再次函詢用人機關確認,初步檢討結果為高考三級考試計79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2科目、15類科可減列1科目、7類科維持列考6科目;普通考試計66類科專業科目可減列1科目、5類科維持列考4科目。

 

  考選部並表示,本次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除尊重用人機關意見外,並期望能達到聚焦考試類科核心職能,預定12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提報考試院審議,未來亦將適時研議納入多元考試方式,朝簡併考試類科,選拔同一行政職系通才之改革目標調整,更具體落實考用合一、適才適所之用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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