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型:平等權與平等原則(憲§7)
(D)1.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並未違反平等原則?
(A)所得稅法規定,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須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限以付與所得稅法所特定之醫療院所,始得列舉扣除
(B)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其稅額
(C)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D)中央警察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規定禁止色盲者入學 【104地四】
(C)2.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見解,立法者制定法律分配福利資源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者基於社會政策考量,享有充分形成自由,不受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之拘束
(B)基於財政負擔考量,得以受益人之特定身分與職業為唯一區分標準,為限定性分配
(C)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不得超過受益人基本生活需求給予過度明顯之照顧
(D)基於國家資源有限之因素,社會政策立法應以資源有效利用為唯一之考量【104地四】
【命題方向】
憲法第7條規定人民之平等權應予保障,其所揭示之平等原則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是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要求本質上相同之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因此,法規範是否符合平等權保障之要求,其判斷應取決於該法規範所以為差別待遇之目的是否合憲,其所採取之分類與規範目的之達成之間,是否存有一定程度之關聯性而定。
【解題說明】
(1)實例 1:
1選項(A)釋字第701 號解釋參照。
2選項(B)釋字第696 號解釋參照。
3選項(C)第釋字649 號解釋參照。
4選項(D)釋字第626 號解釋指出,以有無色盲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規定,係為培養理論與實務兼備之警察專門人才,並求教育資源之有效運用,藉以提升警政之素質,促進法治國家之發展,其欲達成之目的洵屬重要公共利益;因警察工作之範圍廣泛、內容繁雜,職務常須輪調,隨時可能發生判斷顏色之需要,色盲者因此確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是上開招生簡章之規定與其目的間尚非無實質關聯,與憲法第7 條及第159 條規定並無牴觸。
(2)實例2:
1憲法係以促進民生福祉為一項基本原則,此觀憲法前言、第1 條、基本國策章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之規定自明。本此原則國家應提供各種給付,以保障人民得維持合乎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需求,扶助並照顧經濟上弱勢之人民,推行社會安全等民生福利措施。前述措施既涉及國家資源之分配,立法機關就各種社會給付之優先順序、規範目的、受益人範圍、給付方式及額度等項之有關規定,自享有充分之形成自由,斟酌對人民保護照顧之需求及國家財政等社會政策考量,制定法律,將福利資源為限定性之分配。2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妥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一依據;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選項(A)(B)(D)錯誤、選項(C)正確。
顏台大(台大碩士/補教名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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