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僱員招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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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油雇員招考共通科目書籍推薦

共通科目

1.國文

2.英文

2020中油雇員招考專業科目書籍推薦


類科 專業科目
煉製類 理化
機械類 機械常識
儀電類 A.電工原理、B.電子概論
電氣類 A.電工原理、B.電機機械
電機類 A.電工原理、B.電機機械
土木類 土木施工學
安環類 理化
公用事業輸氣類 A.電腦常識、B.機械常識、C.電機常識
油料操作類 A.電腦常識、B.機械常識、C.電機常識
航空加油類 A.汽車學概論、B.機械常識
油罐汽車駕駛員類 A.汽車學概論、B.機械常識
探採鑽井類 A.電工原理、B.機械常識
輛修護類 A.汽車學概論、B.電子概論、C.機械常識
事務類 A.會計學概要、B.企管概論
消防類 A.火災學概要 B.消防法規【消防法及 其施行細則、各類場 所消防安全設備設 置標準〈第一篇至第 五篇〉】
加油站儲備幹部類 A.電腦常識、B.電機機械、C.工安環保法規及加油站設置相關法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施行細則、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石油管理法、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成績計算


初(筆)試成績之計算:

  • 一、所有類別均分二試舉行。
  • 二、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節,第一節考共同科目(含國文、英文),第二節考專業科目(測驗內容請詳各類別說明)
    • ※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題型皆為「單選題」及「非選擇題」。
    • ※「非選擇題」為填充題,國文、英文不考作文。
    • ※設置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舉辦,測試當日請攜帶有效期間內之新式國民身分證及具有照片之證件(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未攜帶前述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三、第二試(口試 / 現場測試):(一)報考「事務類 1(一般)、事務類 2(限身心障礙身分人員報考)及護理類」,測驗當日僅需參加複評測試、口試;其他類別,測驗當日需參加複評測試、口試及現場測試。二)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下列方式通知參加第二試:
    • 1.「探採鑽井」類別(各工作地區),以錄取名額 2 倍通知參加第二試。
    • 2. 其他類別,依各甄試類別及工作地區錄取名額,參照下列附表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
  • 四、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計分,任一項沒有通過即淘汰,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說明:

計算方式:

  •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 1.共同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70%。
    • 2.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3.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 4.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未達同類別所有工作地區到考人(含一般及睦鄰)平均總成績或有一科目0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 5.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 二、特殊身分加分: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甄選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5%%(報考「事務類 2」類別者僅就原住民身分加分);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5%列計。
  • 三、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 四、第二試-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凡任一項未通過即遭淘汰,不得再進行其他項目測驗。
  • 五、甄選總成績計算:
    • 1.有口試及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其甄選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7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30%,第二試(現場測試)採合格制,凡任一項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 2.無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事務類1、事務類2):其甄選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7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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