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地方特考缺額公告共計1935人

112地方特考缺額公告共計1935人

2023/08/10
【原文轉自:考選部】更新日期:2023/8/10下午4:55:21一、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一)考試等別:三等1068名、四等730名、五等137名。(二)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三)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於典試委員會議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四)本考試各錄取分發區、各等
111年地方特考增列682名需用名額、增設屏東考區

111年地方特考增列682名需用名額、增設屏東考區

2022/11/25
考選部今日公告,為符合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11年地方特考增列需用名額共682名,其中三等考試373名、四等考試239名、五等考試7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2,426名,今年名額總計3,108名。考試將於12月10日至12月12日舉行,11月25日起開放下載考試通知書及健康關懷表考試日期:(一)三等考試:111年12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二)四等考試:111年12月10日(星期六)
111地方特考公告2426缺額!

111地方特考公告2426缺額!

2022/07/25
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暫定缺額公告一、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一)考試等別: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二)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三)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於典試委員會議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四)本考試各錄取分發區、各等別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
111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暫定考試類科公告

111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暫定考試類科公告

2022/07/12
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預定於111年9月6日至9月15日受理報名,12月10日至12月12日舉行考試,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之任用計畫,本考試各等別暫定考試類科詳如附表。考選部表示,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類科,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各等別類科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111年地方
地特好考嗎?地方特考三、四、五等差異為何

地特好考嗎?地方特考三、四、五等差異為何

2022/04/18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科別,配合任用需求,每年舉辦不同類之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機關。快速導覽目錄●高普考、初等考試、地方特考差別●地方特考三四等五等差異●地特方特三四等五等應考資格差異●地特三等、地特四等、地特五等待遇●地特三等、地特四等、地特五等考試科目●地特三四五等VS高普初考試差異●地特好考嗎?上榜生心得分享
112年地方特考國文不考公文,增列口試!

112年地方特考國文不考公文,增列口試!

2021/08/30
考試院院會今通過,地方政府特考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增列口試,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訂需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規定,並自112年考試適用。考試院表示,為落實客家基本法第10條設立客家事務國家考試取才的目的,進用具客語溝通能力之公務人員,修正三等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考試方式,增加列考客語口試。考試院說,又為借重專技人才的專業學識與實務背景,強化公部門的專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新增名額至1729名!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新增名額至1729名!

2021/07/21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12月11日(星期六)至12月13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說明,今年起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除原有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考區外,增設宜蘭考區,共計於13個考區同時舉行。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增列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403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326名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暫定類科!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暫定類科!

2021/07/07
【原文轉自:考選部】更新日期:2021/7/7上午10:20:52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預定於110年9月7日至9月16日受理報名,12月11日至12月13日舉行考試,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之任用計畫,本考試各等別暫定考試類科詳如附表。考選部表示,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類科,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審議通過後,再另